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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2007年中国人大和政协会议上审议的企业所得税法草案要点--专业的外商投资和财务顾问

   作为中国东北沈阳的专业投资顾问和财务咨询顾问,华缘天成已向中外资本运作的双方提供了许多外商投资咨询服务,本篇特推荐如下有关企业所得税法草案要点:


2007
年中国人大和政协会议上审议的企业所得税法草案要点
  
    1.两税统一:内外资企业待遇相同

   
草案将对内资和外资两种类型企业实行同一企业所得税标准,税率统一设为25%。

   
现行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税率虽均为33%,在实施中,内资企业平均实际税负为25%左右,外资企业平均实际税负为15%左右。

   
2.税率25%仍低于国际国际的平均税率

   
全世界159个实行企业所得税的国家(地区)平均税率为28.6%;其中日本税率为39.5%,美国税率为39.3%,德国为38.9%。

   
从我国周边18个国家(地区)来看,其平均税率也为26.7%,高于草案中提出的税率25%的水平。 

   
3.将有5年过渡期

   
值得注意的是,草案为照顾部分老企业适应新的税率环境,特地规定可给予过渡性照顾:按现行税法的规定享受15%和24%等低税率优惠的老企业,按照国务院规定,可在新法实施后5年内逐步过渡到25%的税率。

    
根据法律草案,在经济特区以及国务院已规定执行上述地区特殊政策的地区内新设立的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也可享受过渡性优惠。

   
由于目前只有在经济特区和一部分经济开发区内的外资企业才能享受24%或15%的优惠税率,因此对于那些实际执行33%名义税率的外资企业来说,实行25%的新税率是真正降低了税负。

   
4.发挥杠杆作用:税收优惠向高科技、环保等企业倾斜

   
草案采取了五种方式对现行税收优惠政策进行了整合,重点向高科技、环保等企业倾斜。

   
草案指出,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实行20%的优惠税率,对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实行15%的优惠税率,扩大对创业投资企业的税收优惠,以及企业投资于环保、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税收优惠。

   
根据草案,原有税法中对农林牧渔业、基础设施投资的税收优惠政策也将得以保留;对劳服企业、福利企业、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的直接减免税政策采取替代性优惠政策。

   
另外,草案特地增加了“企业从事环境保护项目的所得”和“企业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可享受减免税优惠等方面的内容,充分体现了国家鼓励环境保护和技术进步的政策精神。

   
估计的实施日期:

   
如果明年两会能通过,将可能于20081月份正式实施。

中国的税务改革的总体方向概述:

   
中国将实行法人所得税,即按法人纳税;引入国民企业和非国民企业概念。针对没有在国内注册的外国企业,界定他们的纳税义务;实行统一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不管税率水平选择有多高,内资企业、外资企业、不同所有制企业都实行同一个税率;进一步调整税收优惠,今后税收优惠要更多地由直接优惠转向间接优惠,这将成为今后税收优惠方面的一个趋势;另外,由过去的区域税收优惠为主,转向产业优惠为主,使税收政策体现产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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